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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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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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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6-03-25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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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港口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所面临的法律要求及法律风险也越来越多。港口企业要建立健全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以制度建设为基础,打造全方位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以合同管理为核心,推进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标准化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为导向,努力将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植入港口企业管理流程;以企业文化建设为契机,全方位的提升港口企业相关员工的法治意识。 近年来,我国政府为了更好的对经济形势进行调控,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这些调控政策的出台,有利于我国港口建设和发展,但在一定程度上,也使我国的港口企业面临的法律外部环境更加复杂了,再加上港口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使得港口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不断增加,因此,加强对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就显得十分急迫。 港口企业法律风险发生的原因分析 (一)港口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淡薄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港口企业也取得了较快的发展,港口的员工数量迅速增长。港口企业在具体用工制度上采用了多元化、多样化及合同期限的灵活化。虽然港口企业劳务用工数量在持续增长,但劳务用工的整体素质却是不断下降,这种下降主要表现在劳务用工的教育程度相对偏低、工作技能参差不齐及法律思想意识相对淡薄。港口企业不断增长的劳务用工数量与相对较低的劳务用工素质及文化水平间的矛盾,给我们的港口企业法律风险的产生带来了隐患。 (二)港口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大部分的港口企业都建立了现代化的企业制度,在此之前,由于大部分港口企业实行的是政企合一的经营管理体制,且这一管理体制在这些港口企业中运行的时间较长,形成了惯性思维方式。在建立现代化的企业制度以后,传统的政企合一管理体制影响依然较深。在构建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的过程中,由于缺少可供参照及借鉴的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实际案例,这就导致了大部分港口企业在构建自身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的过程中经验严重不足,从而导致了在应对相关的法律风险时,基本法律制度不完善,在对外经济交流的过程中严重缺乏法律风险管控能力,在合同管理上面缺乏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这些都使得港口企业的法律风险不断增加。 (三)港口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变化 随着我国政府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港口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必然使港口企业在日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律环境更加复杂化。面临复杂的法律环境,许多港口企业还没有做好充分应对的准备,主要表现在如下:首先大部分港口企业目前还没有建立起一支专业化的法律人才队伍;其次,港口企业相关管理者及员工普遍缺乏相关的法律常识,与与自身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形成巨大的反差;最后,目前许多港口企业在应对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研究上十分欠缺,港口企业在进行相关经济活动时,常常自觉或不自觉地违法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导致了法律风险的产生。 港口企业法律风险的主要表现 (一)签订合同的法律风险 合同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第一,由于合同主体违反国家相关的强制性规定,从而导致合同的无效,使得港口企业无法实现自身的经济目标,最终导致法律风险的产生。第二,企业在签订合同时,由于有些条款用词模糊,在实施过程中,被对方曲解利用,而违背了双方制定合同的真实目的,导致法律风险的产生。第三,由于合同的另外一方在履约合同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履行能力的发生变化,从而导致了法律风险的产生。 (二)投融资的法律风险 投融资法律风险的产生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港口企业在相关项目的投资过程中,通常会涉及到政策、资金及市场方面的内容,而通常情况下这些内容的不确定性较高,这样就会对相关项目的投资及实施产生影响,最终就演变成了相关的法律风险。第二,港口建设及投资通常具有投资金额大、投资时间长及收益慢等特点,巨大的投资金额必然会占用港口企业大量的资金,由于资金回笼慢,港口企业大规模的融资,其渠道多元化,方式具有多种多样,这必然增加了港口企业投融资法律风险发生的概率。 (三)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及诉讼与仲裁法律风险 港口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务用工数量较大,因此,在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中不仅要严格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劳务用工的管理工作,同时还要受到本地区及不同效力层次的相关法规的制约,这就容易导致港口企业劳务用工法律风险的产生。目前,我国大部分的港口企业通常在解决法律及商业纠纷的问题上面都是以协商及调解为主,而很少运用诉讼与仲裁的法律手段,这就导致了在运用诉讼与仲裁的手段解决法律及商业纠纷上缺少经验。因此,一旦出现用协商方式不能解决的纠纷时,由于没有采集和妥善保存相关的法律证据,就会致使港口企业自身面临着诉讼久拖不决及证据保全不利等相关法律风险。 建立健全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必要性与特殊性 (一)必要性分析 首先,建立健全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是港口企业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的需要。当前,我国大部港口企业的主要资本来源仍然是国有资本,且港口企业国有资产较民营资产更难增值及保值,增值保值难主要原因是由于港口企业缺少完善的法律法风险防控体系及手段,一旦出现违法问题,面临巨额的赔偿。因此,建立健全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一方面可以防止企业国有资产的流失,另一方面还可以最大限度的利用国有资产,实现相关国有资产的增值与保值。 其次,建立健全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是实现港口企业转型发展的需要。通常情况下,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可以降低港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同时其在无形之中可以改变外界对港口企业自身的印象,促进港口企业品牌形象的建立,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速港口企业的转型。 (二)特殊性分析 我国港口企业在资本构成及经营管理模式上的复杂性,决定了我国港口企业在构建自身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时,要充分的结合港口企业内部管控模式及外部法律环境的特殊性。 第一,港口企业内部管控模式的特殊性。虽然目前我国大部分的港口企业实现了现代化的管理,但是由于港口企业长期以来实行的是政企合一的经营管理体制,导致一些港口企业的生产与经营活动仍然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此外,相关员工在处理各种实际问题是通常都是凭经验处理,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了企业自身在构建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时困难重重。 第二,港口企业外部法律环境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目前在关于港口企业在执行装卸业务中的法律地位的确定上,存在着非常大的争议。第二,识别风险的相关法律依据逐渐复杂化。通常港口作为连接国内及国际贸易的接点,随着目前国际贸易规则及运输规则的不断统一,相关的法律依据不仅仅只局限于国内相关法律,同时还应该包含国外的相关法律及相关的条约。第三就是港口企业的法律风险通常与其他风险(例如自然风险及商业风险等)间存在着伴生及转化形象。 建立健全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措施 (一)以制度建设为基础,打造全方位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首先,港口企业要进一步完善集团法人的现代化治理结构。港口企业提供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法人治理架构,从而进一步健全港口企业的产权制度及股权结构等相关的企业治理制度。其次,港口企业要加速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控及投融资等相关基本制度体系的构建,为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及运行提供良好的保障。最后,港口企业要遵循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及事后补救的原则,即企业在构建的过程要从合同管理及法律事务管理的规范上面入手,然后逐渐强化企业内部相关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逐步建立起含盖法律风险信息采集、风险要素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防范、相关措施实施及具体结果反馈等环节的科学规范的全方位的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二)以合同管理为核心,推进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标准化建设 合同可以看成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具体成果,因此,合同管理应该是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核心。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离不开标准规范的合同审批流程。港口企业在构建风险防控体系的过程中,首先就是要规定建立健全科学及规范的合同审批流程,同时,港口企业自身还要积极梳理及进一步规范各项业务、商务及建造等其他的标准合同范本,从而促进港口企业合同管理标准化的建设。 (三)以信息化建设为导向,努力将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植入港口企业管理流程 为了从根源上面解决港口企业长期以来存在的法律论证不被重视、法律意见长期搁置及法律救济滞后化等问题,港口企业一方面要想方设法运用信息化平台构建三大制度:第一,重大决策法律风险前置论证制度;第二,重大事项法律风险及时预警制度;第三,重大案件法律服务跟踪分析制度。另一方面要将充分重视风险管控,同时要在构建企业自身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权限设置与流程控制,从而不断满足港口企业在风险管控上面的各种实际需求。 (四)以企业文化建设为契机,全方位的提升港口企业相关员工的法治意识 港口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实际的特点,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将法律知识植根于企业文化建设当中,从而更好的促进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融入到港口企业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同时,港口企业要加强对企业全体员工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培养企业全体员工依法行使权利及依法保护权利的良好的行为习惯,从上到下营造出一种具有港口企业自身特点的价值理念及企业文化氛围。

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概要描述】港口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所面临的法律要求及法律风险也越来越多。港口企业要建立健全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以制度建设为基础,打造全方位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以合同管理为核心,推进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标准化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为导向,努力将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植入港口企业管理流程;以企业文化建设为契机,全方位的提升港口企业相关员工的法治意识。

近年来,我国政府为了更好的对经济形势进行调控,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这些调控政策的出台,有利于我国港口建设和发展,但在一定程度上,也使我国的港口企业面临的法律外部环境更加复杂了,再加上港口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使得港口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不断增加,因此,加强对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就显得十分急迫。

港口企业法律风险发生的原因分析

(一)港口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淡薄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港口企业也取得了较快的发展,港口的员工数量迅速增长。港口企业在具体用工制度上采用了多元化、多样化及合同期限的灵活化。虽然港口企业劳务用工数量在持续增长,但劳务用工的整体素质却是不断下降,这种下降主要表现在劳务用工的教育程度相对偏低、工作技能参差不齐及法律思想意识相对淡薄。港口企业不断增长的劳务用工数量与相对较低的劳务用工素质及文化水平间的矛盾,给我们的港口企业法律风险的产生带来了隐患。

(二)港口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大部分的港口企业都建立了现代化的企业制度,在此之前,由于大部分港口企业实行的是政企合一的经营管理体制,且这一管理体制在这些港口企业中运行的时间较长,形成了惯性思维方式。在建立现代化的企业制度以后,传统的政企合一管理体制影响依然较深。在构建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的过程中,由于缺少可供参照及借鉴的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实际案例,这就导致了大部分港口企业在构建自身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的过程中经验严重不足,从而导致了在应对相关的法律风险时,基本法律制度不完善,在对外经济交流的过程中严重缺乏法律风险管控能力,在合同管理上面缺乏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这些都使得港口企业的法律风险不断增加。

(三)港口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变化

随着我国政府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港口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必然使港口企业在日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律环境更加复杂化。面临复杂的法律环境,许多港口企业还没有做好充分应对的准备,主要表现在如下:首先大部分港口企业目前还没有建立起一支专业化的法律人才队伍;其次,港口企业相关管理者及员工普遍缺乏相关的法律常识,与与自身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形成巨大的反差;最后,目前许多港口企业在应对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研究上十分欠缺,港口企业在进行相关经济活动时,常常自觉或不自觉地违法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导致了法律风险的产生。

港口企业法律风险的主要表现

(一)签订合同的法律风险

合同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第一,由于合同主体违反国家相关的强制性规定,从而导致合同的无效,使得港口企业无法实现自身的经济目标,最终导致法律风险的产生。第二,企业在签订合同时,由于有些条款用词模糊,在实施过程中,被对方曲解利用,而违背了双方制定合同的真实目的,导致法律风险的产生。第三,由于合同的另外一方在履约合同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履行能力的发生变化,从而导致了法律风险的产生。

(二)投融资的法律风险

投融资法律风险的产生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港口企业在相关项目的投资过程中,通常会涉及到政策、资金及市场方面的内容,而通常情况下这些内容的不确定性较高,这样就会对相关项目的投资及实施产生影响,最终就演变成了相关的法律风险。第二,港口建设及投资通常具有投资金额大、投资时间长及收益慢等特点,巨大的投资金额必然会占用港口企业大量的资金,由于资金回笼慢,港口企业大规模的融资,其渠道多元化,方式具有多种多样,这必然增加了港口企业投融资法律风险发生的概率。

(三)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及诉讼与仲裁法律风险

港口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务用工数量较大,因此,在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中不仅要严格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劳务用工的管理工作,同时还要受到本地区及不同效力层次的相关法规的制约,这就容易导致港口企业劳务用工法律风险的产生。目前,我国大部分的港口企业通常在解决法律及商业纠纷的问题上面都是以协商及调解为主,而很少运用诉讼与仲裁的法律手段,这就导致了在运用诉讼与仲裁的手段解决法律及商业纠纷上缺少经验。因此,一旦出现用协商方式不能解决的纠纷时,由于没有采集和妥善保存相关的法律证据,就会致使港口企业自身面临着诉讼久拖不决及证据保全不利等相关法律风险。

建立健全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必要性与特殊性

(一)必要性分析

首先,建立健全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是港口企业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的需要。当前,我国大部港口企业的主要资本来源仍然是国有资本,且港口企业国有资产较民营资产更难增值及保值,增值保值难主要原因是由于港口企业缺少完善的法律法风险防控体系及手段,一旦出现违法问题,面临巨额的赔偿。因此,建立健全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一方面可以防止企业国有资产的流失,另一方面还可以最大限度的利用国有资产,实现相关国有资产的增值与保值。

其次,建立健全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是实现港口企业转型发展的需要。通常情况下,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可以降低港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同时其在无形之中可以改变外界对港口企业自身的印象,促进港口企业品牌形象的建立,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速港口企业的转型。

(二)特殊性分析

我国港口企业在资本构成及经营管理模式上的复杂性,决定了我国港口企业在构建自身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时,要充分的结合港口企业内部管控模式及外部法律环境的特殊性。

第一,港口企业内部管控模式的特殊性。虽然目前我国大部分的港口企业实现了现代化的管理,但是由于港口企业长期以来实行的是政企合一的经营管理体制,导致一些港口企业的生产与经营活动仍然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此外,相关员工在处理各种实际问题是通常都是凭经验处理,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了企业自身在构建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时困难重重。

第二,港口企业外部法律环境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目前在关于港口企业在执行装卸业务中的法律地位的确定上,存在着非常大的争议。第二,识别风险的相关法律依据逐渐复杂化。通常港口作为连接国内及国际贸易的接点,随着目前国际贸易规则及运输规则的不断统一,相关的法律依据不仅仅只局限于国内相关法律,同时还应该包含国外的相关法律及相关的条约。第三就是港口企业的法律风险通常与其他风险(例如自然风险及商业风险等)间存在着伴生及转化形象。

建立健全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措施

(一)以制度建设为基础,打造全方位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首先,港口企业要进一步完善集团法人的现代化治理结构。港口企业提供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法人治理架构,从而进一步健全港口企业的产权制度及股权结构等相关的企业治理制度。其次,港口企业要加速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控及投融资等相关基本制度体系的构建,为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及运行提供良好的保障。最后,港口企业要遵循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及事后补救的原则,即企业在构建的过程要从合同管理及法律事务管理的规范上面入手,然后逐渐强化企业内部相关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逐步建立起含盖法律风险信息采集、风险要素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防范、相关措施实施及具体结果反馈等环节的科学规范的全方位的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二)以合同管理为核心,推进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标准化建设

合同可以看成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具体成果,因此,合同管理应该是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核心。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离不开标准规范的合同审批流程。港口企业在构建风险防控体系的过程中,首先就是要规定建立健全科学及规范的合同审批流程,同时,港口企业自身还要积极梳理及进一步规范各项业务、商务及建造等其他的标准合同范本,从而促进港口企业合同管理标准化的建设。

(三)以信息化建设为导向,努力将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植入港口企业管理流程

为了从根源上面解决港口企业长期以来存在的法律论证不被重视、法律意见长期搁置及法律救济滞后化等问题,港口企业一方面要想方设法运用信息化平台构建三大制度:第一,重大决策法律风险前置论证制度;第二,重大事项法律风险及时预警制度;第三,重大案件法律服务跟踪分析制度。另一方面要将充分重视风险管控,同时要在构建企业自身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权限设置与流程控制,从而不断满足港口企业在风险管控上面的各种实际需求。

(四)以企业文化建设为契机,全方位的提升港口企业相关员工的法治意识

港口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实际的特点,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将法律知识植根于企业文化建设当中,从而更好的促进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融入到港口企业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同时,港口企业要加强对企业全体员工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培养企业全体员工依法行使权利及依法保护权利的良好的行为习惯,从上到下营造出一种具有港口企业自身特点的价值理念及企业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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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所面临的法律要求及法律风险也越来越多。港口企业要建立健全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以制度建设为基础,打造全方位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以合同管理为核心,推进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标准化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为导向,努力将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植入港口企业管理流程;以企业文化建设为契机,全方位的提升港口企业相关员工的法治意识。

近年来,我国政府为了更好的对经济形势进行调控,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这些调控政策的出台,有利于我国港口建设和发展,但在一定程度上,也使我国的港口企业面临的法律外部环境更加复杂了,再加上港口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使得港口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不断增加,因此,加强对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就显得十分急迫。

港口企业法律风险发生的原因分析

(一)港口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淡薄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港口企业也取得了较快的发展,港口的员工数量迅速增长。港口企业在具体用工制度上采用了多元化、多样化及合同期限的灵活化。虽然港口企业劳务用工数量在持续增长,但劳务用工的整体素质却是不断下降,这种下降主要表现在劳务用工的教育程度相对偏低、工作技能参差不齐及法律思想意识相对淡薄。港口企业不断增长的劳务用工数量与相对较低的劳务用工素质及文化水平间的矛盾,给我们的港口企业法律风险的产生带来了隐患。

(二)港口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大部分的港口企业都建立了现代化的企业制度,在此之前,由于大部分港口企业实行的是政企合一的经营管理体制,且这一管理体制在这些港口企业中运行的时间较长,形成了惯性思维方式。在建立现代化的企业制度以后,传统的政企合一管理体制影响依然较深。在构建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的过程中,由于缺少可供参照及借鉴的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实际案例,这就导致了大部分港口企业在构建自身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的过程中经验严重不足,从而导致了在应对相关的法律风险时,基本法律制度不完善,在对外经济交流的过程中严重缺乏法律风险管控能力,在合同管理上面缺乏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这些都使得港口企业的法律风险不断增加。

(三)港口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变化

随着我国政府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港口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必然使港口企业在日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律环境更加复杂化。面临复杂的法律环境,许多港口企业还没有做好充分应对的准备,主要表现在如下:首先大部分港口企业目前还没有建立起一支专业化的法律人才队伍;其次,港口企业相关管理者及员工普遍缺乏相关的法律常识,与与自身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形成巨大的反差;最后,目前许多港口企业在应对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研究上十分欠缺,港口企业在进行相关经济活动时,常常自觉或不自觉地违法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导致了法律风险的产生。

港口企业法律风险的主要表现

(一)签订合同的法律风险

合同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第一,由于合同主体违反国家相关的强制性规定,从而导致合同的无效,使得港口企业无法实现自身的经济目标,最终导致法律风险的产生。第二,企业在签订合同时,由于有些条款用词模糊,在实施过程中,被对方曲解利用,而违背了双方制定合同的真实目的,导致法律风险的产生。第三,由于合同的另外一方在履约合同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履行能力的发生变化,从而导致了法律风险的产生。

(二)投融资的法律风险

投融资法律风险的产生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港口企业在相关项目的投资过程中,通常会涉及到政策、资金及市场方面的内容,而通常情况下这些内容的不确定性较高,这样就会对相关项目的投资及实施产生影响,最终就演变成了相关的法律风险。第二,港口建设及投资通常具有投资金额大、投资时间长及收益慢等特点,巨大的投资金额必然会占用港口企业大量的资金,由于资金回笼慢,港口企业大规模的融资,其渠道多元化,方式具有多种多样,这必然增加了港口企业投融资法律风险发生的概率。

(三)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及诉讼与仲裁法律风险

港口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务用工数量较大,因此,在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中不仅要严格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劳务用工的管理工作,同时还要受到本地区及不同效力层次的相关法规的制约,这就容易导致港口企业劳务用工法律风险的产生。目前,我国大部分的港口企业通常在解决法律及商业纠纷的问题上面都是以协商及调解为主,而很少运用诉讼与仲裁的法律手段,这就导致了在运用诉讼与仲裁的手段解决法律及商业纠纷上缺少经验。因此,一旦出现用协商方式不能解决的纠纷时,由于没有采集和妥善保存相关的法律证据,就会致使港口企业自身面临着诉讼久拖不决及证据保全不利等相关法律风险。

建立健全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必要性与特殊性

(一)必要性分析

首先,建立健全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是港口企业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的需要。当前,我国大部港口企业的主要资本来源仍然是国有资本,且港口企业国有资产较民营资产更难增值及保值,增值保值难主要原因是由于港口企业缺少完善的法律法风险防控体系及手段,一旦出现违法问题,面临巨额的赔偿。因此,建立健全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一方面可以防止企业国有资产的流失,另一方面还可以最大限度的利用国有资产,实现相关国有资产的增值与保值。

其次,建立健全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是实现港口企业转型发展的需要。通常情况下,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可以降低港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同时其在无形之中可以改变外界对港口企业自身的印象,促进港口企业品牌形象的建立,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速港口企业的转型。

(二)特殊性分析

我国港口企业在资本构成及经营管理模式上的复杂性,决定了我国港口企业在构建自身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时,要充分的结合港口企业内部管控模式及外部法律环境的特殊性。

第一,港口企业内部管控模式的特殊性。虽然目前我国大部分的港口企业实现了现代化的管理,但是由于港口企业长期以来实行的是政企合一的经营管理体制,导致一些港口企业的生产与经营活动仍然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此外,相关员工在处理各种实际问题是通常都是凭经验处理,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了企业自身在构建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时困难重重。

第二,港口企业外部法律环境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目前在关于港口企业在执行装卸业务中的法律地位的确定上,存在着非常大的争议。第二,识别风险的相关法律依据逐渐复杂化。通常港口作为连接国内及国际贸易的接点,随着目前国际贸易规则及运输规则的不断统一,相关的法律依据不仅仅只局限于国内相关法律,同时还应该包含国外的相关法律及相关的条约。第三就是港口企业的法律风险通常与其他风险(例如自然风险及商业风险等)间存在着伴生及转化形象。

建立健全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措施

(一)以制度建设为基础,打造全方位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首先,港口企业要进一步完善集团法人的现代化治理结构。港口企业提供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法人治理架构,从而进一步健全港口企业的产权制度及股权结构等相关的企业治理制度。其次,港口企业要加速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控及投融资等相关基本制度体系的构建,为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及运行提供良好的保障。最后,港口企业要遵循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及事后补救的原则,即企业在构建的过程要从合同管理及法律事务管理的规范上面入手,然后逐渐强化企业内部相关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逐步建立起含盖法律风险信息采集、风险要素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防范、相关措施实施及具体结果反馈等环节的科学规范的全方位的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二)以合同管理为核心,推进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标准化建设

合同可以看成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具体成果,因此,合同管理应该是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核心。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离不开标准规范的合同审批流程。港口企业在构建风险防控体系的过程中,首先就是要规定建立健全科学及规范的合同审批流程,同时,港口企业自身还要积极梳理及进一步规范各项业务、商务及建造等其他的标准合同范本,从而促进港口企业合同管理标准化的建设。

(三)以信息化建设为导向,努力将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植入港口企业管理流程

为了从根源上面解决港口企业长期以来存在的法律论证不被重视、法律意见长期搁置及法律救济滞后化等问题,港口企业一方面要想方设法运用信息化平台构建三大制度:第一,重大决策法律风险前置论证制度;第二,重大事项法律风险及时预警制度;第三,重大案件法律服务跟踪分析制度。另一方面要将充分重视风险管控,同时要在构建企业自身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权限设置与流程控制,从而不断满足港口企业在风险管控上面的各种实际需求。

(四)以企业文化建设为契机,全方位的提升港口企业相关员工的法治意识

港口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实际的特点,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将法律知识植根于企业文化建设当中,从而更好的促进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融入到港口企业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同时,港口企业要加强对企业全体员工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培养企业全体员工依法行使权利及依法保护权利的良好的行为习惯,从上到下营造出一种具有港口企业自身特点的价值理念及企业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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